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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道与社会

不孝,在国人心目中是一个不能饶恕的人伦大忌。当官的,为民的,显贵或草根,均会标榜自己的孝顺。
孝顺在大多数情况下还会上升到人品之根本的高度。人们往往说:这个人连父母都不孝顺,对他人怎么会好呢?办事怎么会可靠呢?
这种孝道是否有真正的根据,暂且不论,现实中高唱孝道的人是否真的孝顺,现实中有多少人不能做到孝顺也暂且不论,那是道德的和社会学的范畴,留待方家去辨析吧。
单说孝道在当今中国,往往掩盖了社会保障的不公平,掩盖了公民基本权益的缺失,掩盖了政府责任的不当转卸,却是必须引起重视的。
人不能选择出身,也不能选择父母。出身的微末,决定了起点的不公平,机会的不平等,这是任何社会都不能全部解决的事情。有福的人就出生在富贵之家,从而不劳而获的取得了普通人奋斗终身都不能获得的东西:财富和地位。
命薄的人只能生来享受贫寒,吃糠咽菜,甚至于食不裹腹,日无乐事。这是上帝的不公平,只能认了。
但是,孝道并不区分二者的苦乐强弱,贫贱者,富贵者均要对父母不仅要承颜顺志,而且要无条件赡养侍奉,养老送终。并且,孝道认为,赡养父母是子女的单独责任,社会无责,政府不任。
与之相对应的是,谁的孩子谁养,在孩子的抚养、监护、医疗等方面,也是排除社会化,有父母等家人承担全责。
直到今天,这是我们典型的家庭制度,已经被一系列的法律所确认。须知,一个贫穷家庭的赡养(包括生活养老、医疗)责任与富贵家人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。
前者类似千斤重担,有时竭尽所能也不能尽孝,老病的父母在此时只能享受近似于动物的待遇.
而后者,不过是一点情感和表情的付出,既无经济能力之忧,也无体力精神之劳烦,诸多侍奉之事,有人代劳,诸多压力,有人分解,所谓的孝顺,不过是一个境界问题。
中等人家,一般的赡养尚可游刃有余,但是碰上父母老病不能自理,一般尽孝转化为要精神体力时间经济均难以承受之长期磨难,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也差不多毁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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